商务部关于做好“中国品牌出口商品欧洲展”和“中国品牌出口商品美国展”招展工作的通知
作者:法律资料网
时间:2024-07-12 15:42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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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部关于做好“中国品牌出口商品欧洲展”和“中国品牌出口商品美国展”招展工作的通知
商务部关于做好“中国品牌出口商品欧洲展”和“中国品牌出口商品美国展”招展工作的通知
为进一步贯彻出口名牌战略,加大对出口名牌商品的宣传和推介力度,深度开拓欧盟及北美市场,我部定于2005年9月4-7日在英国伯明翰举办“中国品牌出口商品欧洲展”(以下简称“欧洲展”),12月8-11日在美国纽约举办“中国品牌出口商品美国展”(以下简称“美国展”)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“欧洲展”由商务部主办,通用技术集团国际广告展览有限公司承办。于2005年9月4-7日在英国伯明翰秋季消费品博览会期间举办,展出面积约3000平方米,约150个标摊,集中展出礼品、文具、玩具、箱包、珠宝首饰、日用品、家庭及花园用品等。本次展览会全部实行特装,不搞标准摊位。
二、“美国展”由商务部主办,通用技术集团国际广告展览有限公司承办。于2005年12月8-11日在美国纽约贾维茨国际展览中心举办,展出面积约5000平方米,约200个标摊。展品主要集中在家电电子、纺织服装及轻工消费品三大类。本次展览会全部实行特装,不搞标准摊位。
三、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推荐相应企业参展,参展企业原则上从2005-2006年度“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”和省市重点培育的名牌企业中精选,商务部将根据展会实际情况,优选企业和商品参展,并在摊位费、展品运费、整体布展费及广告宣传费等方面给予资金资助。
四、举办“欧洲展”和“美国展”是商务部继2005-2006年度“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”活动之后的又一项重要举措,也是推介我国名牌出口企业的重要机遇,既有利于提升中国出口商品的整体形象,又有利于促进我国产品对欧盟及北美市场的出口。请你单位对以上展会予以高度重视,做好招展工作,积极组织有关企业精选优质出口名牌商品参展。
五、材料报送及联络方式
(一)请将推荐“欧洲展”参展企业名单、展品目录、展出面积及相关材料于5月27日前报我部(外贸司),并抄送通用技术集团国际广告展览有限公司。
联系人:
商务部外贸司
江建军
电话:010-65197441 传真:010-65197452
通用国际广告展览公司
张雅竹
电 话:010-68991436,13911599334
Email: zhangyazhu@exh.genertec.com.cn
传 真:010-68991422
(二)请将推荐“美国展”参展企业名单、展品目录、展出面积及相关材料于6月30日前报我部(外贸司),并抄送通用技术集团国际广告展览有限公司。
联系人:
商务部外贸司
尤佳霖
电话:010-65197472 传真:010-65197452
通用国际广告展览公司
曾 谦
电 话:010-68991425,13910801010
Email:zengqian@exh.genertec.com.cn
郭 熙
电 话:010-68991423,13910306289
Email:guoxi@exh.genertec.com.cn
传 真:010-68991084/1428
特此通知
商 务 部
二○○五年五月二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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